个旧市自立矿冶有限公司
供应链申诉程序(ZLKY CX5.1.5)
1 目的
确保公司原料采购符合《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 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申诉机制,允许任何相关方(受影响人员 或举报者)说出与采矿、贸易、加工和出口情况有关的疑虑并得到妥善处理。
2 依据
《指南》标准、本公司《“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石供应链政策》。
3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方及本公司涉及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采购相关工作的部门 及人员。
4 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采购部负责申诉工作的处理。
5 工作程序
5.1 申诉信息的收集 公司设立联系/申诉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574247278@qq.com,电子邮箱地址在公 司对外公布供应链政策中予以公布,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相关的询问和申诉。 工作中接收到的相关方关于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供应链的与采矿、贸易、加工和出口情 况有关的疑虑方面的信息。 信息沟通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秘密。
5.2 申诉的内容 相关方对公司的供应链管理提起申诉时,该申诉需包含以下内容: 包含申诉方的名称和联系信息,并由申诉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鼓励具名申诉, 也接受匿名申诉)。 具体说明向何种事项提起申诉及理由; 附相关书面证据; 具体说明在提出申诉之前采取了哪些步骤来解决问题; 申诉沟通语言采用中文。
5.3 申诉信息的分类 公司需对接收到的询问和申诉信息进行分类识别,申诉信息分为一般信息、特殊/重要 申诉信息、不予受理信息。 a 一般信息:相关方对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的咨询、供方的调查问卷等。 b 特殊或重要申诉信息: 管理不符合《指南》要求的信息; 1对公司的矿物采购涉及公司识别的高风险区域的信息; 对公司的矿物采购不符合公司的供应链政策的信息。 c 不予受理信息: 琐碎的、恶意的、无理取闹的或疑似为获得竞争优势而产生的投诉。 没有令人信服的客观证据支持的投诉。
5.4 申诉的处理 申诉处理小组工作组应在收到申诉后 10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申诉,在基于申诉是否符 合申诉信息分类的基础上确认接受或拒绝申诉。 如果申诉被拒绝,应向申诉方提供书面解释,并记录在申诉登记册中。不得采取进一步 行动。 对特殊重要申诉信息由申诉处理小组在决定受理后 45 个工作日内对上诉或投诉进行调 查、审查和裁决。处理小组应尽最大努力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工作。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需要 额外的时间。申诉处理小组应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召开一次或多次会议,以做出合理决定。 这类措施的例子包括: 咨询专家 请求申诉方或其他人提供更多信息 申诉方不合作可被视为中止该程序的理由。申诉处理小组应协商一致决定是否中止申诉 程序。 申诉决定以书面形式传达给申诉方,申诉决定应包含: 申诉决定 申诉决定是如何以及何时做出的 任何新的建议
5.5 申诉的记录 申诉工作处理小组办公室应将收到的申诉记录在《矿产尽责管理供应链申诉应对表》中, 包括以下内容: 何人何时提交申诉; 申诉的类型、问题或主题以及随申诉提交的信息; 接受或拒绝决定。 6 参与行业层面的申诉机制
参与行业层面的申诉机制,包括国际锡协(ITA)北京代表处、中国五矿商会、中国有 色金属工业协会锡业分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锡焊料材料分会、上海有色网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层面的申诉机制。如果在定些行业网站上出现对我司的申诉,我司将 做出响应,按本程序收集、分类、处理和记录相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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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地址:574247278@qq.com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