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自立矿冶有限公司
“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石供应链政策(ZLKY-CX5.1.1)
该政策旨在为公司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供应链提供一个普遍适用 的参考,可以作为公司尽责管理政策和“供应商行为守则”的模板。本公司将该政策纳入现 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或其他相应的政策之中。
“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 矿石供应链政策
认识到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交易、处理、出口存在可能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并认识到我们有尊重人权、不助长冲突和不对环境和社会产生不 利影响的义务,我们承诺采纳并广泛传播《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相关内容,并将 其纳入到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之中。这一政策为矿产供应链全过程涉及冲突敏感的采 购活动以及供应商提高风险意识提供参考。我们承诺不从事任何会为冲突提供资助的活动, 承诺遵守联合国相关制裁决议,或者在适用情况下,遵守执行此类决议的国内法律,并尊重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 指南》(第三版)有关信息公开的建议。
一、与矿产开采、运输、或贸易有关的严重侵权行为
1、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开展采购或经营活动时,我们既不会容忍也不会以 任何方式获利于、帮助、协助或便利任何一方实施:
a. 任何形式的酷刑,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b. 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强迫或强制劳动是指以惩罚作为威胁榨取的任何个人 的、并非该人自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
c.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
d. 其他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如普遍的性暴力行为;
e. 战争罪或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反人类罪或种族灭绝罪。
风险缓解策略:
2、如果我们有合理理由认为该风险存在,即上游供应商正从实施上述严重侵权行为的 任何一方进行采购或与该方有关联,我们将立即中止或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二、关于直接或间接支持非国家武装团体
3、我们不会容忍任何通过矿产开采、运输、贸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 直接或间接的支持。通过矿产开采、运输、贸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 或间接的支持”包括且不限于从非国家武装团体或其关联方购买矿产,向其进行付款,或以 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后勤支援或设备等。这些武装团体或关联方: i.非法控制矿址,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运输路线、矿产交易点以及供应链的上游行为主 体;并/或 ii.在矿址入口、运输路线沿线或矿产交易点非法征税或者勒索钱财或矿产;并/ 或 iii.对中间商、出口企业、或国际贸易者非法征税或勒索。
风险缓解策略:
4、如果我们有理由认为,上游供应商从向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 任何 一方进行采购或与之存在关系,我们将立即中止或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三、关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
5、我们杜绝向非法控制矿址、运输路线以及供应链上游行为主体,在矿址入口、运输 路线沿线或矿产交易点非法征税或索要钱财或矿产,或者向中间商、出口企业或国际贸易者 非法征税或进行勒索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
6、我们认可,矿址及/或其周边地区以及/或运输道路沿线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的作 用仅是维护法治,包括保障人权、保护矿工、设备和设施安全、保护矿址或运输路线以使合 法的开采和贸易不受干扰。
7、在我们或我们供应链上的任何企业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签订了合约的情况下, 我 们承诺或者将规定,这类安全武装需被公认的处理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的国际标准和指导性 文件所认可。尤其是,我们将会支持或采取措施运用筛查政策,确保已知的 实施过严重侵 犯人权行为的个人或安全武装单位不被录用。
8、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中央或地方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共 同为如何提高公共安全武装安保费用的透明度、相称性和问责性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
9、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当地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互动,避免或最 大限度地降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驻扎在矿址给弱势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小作坊 矿工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供应链上的矿产是通过小作坊或小规模采矿的方式开采出 来的小作坊。
风险缓解策略:
10、如果我们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此类风险,将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 立即制定、采用和实施上游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计划,从而使为公共或私人安 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风险得到遏制或降低。如果风险管理计划实施六个月未起作 用,我们将暂时中止或终止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我们发现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存在有违上 述第 8 段和第 9 段内容的情况下,将采取同样的应对措施。 四、关于行贿受贿及矿产原产地的欺诈性失实陈述
11、我们不会提出、承诺、进行或索要任何贿赂,并且抵制诱惑,不会为了掩盖或伪造 矿产原产地,虚报矿产开采、贸易、处理、运输、出口等活动应向政府缴纳的税收、费用和 特许开采费而行贿。 关于洗钱: 12、如果我们有理由认为,存在因开采、贸易、处理、运输或出口在矿址入口、运输路 线沿线、或上游供应商矿产交易地进行非法征税或勒索而得的矿产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洗钱 风险,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为有效消除洗钱行为做出贡献。
关于向政府支付的税收、费用及特许费:
13、我们将确保向政府支付所有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石开采、贸易、出口相关 的合法税收、费用和特许费,并且承诺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位置依照所在国关于向政府 部门缴纳的税费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此类支付进行披露。
风险缓解策略:
14、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我们承诺与供应商、中央或地方政府机关、 国际组织、民间社会以及受影响的第三方酌情进行合作,本着在合理的时间跨度内采取显著 措施防范或降低有负面影响的风险的目的,对绩效进行改善或跟踪。风险降低措施未起作用 的,我们将暂时中止或终止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对采用风险管理计划后需要降低的风险, 企业应额外进行风险评估。若风险管理计划六个月内未取得明显效果,行贿受贿及对矿产产 地进行欺诈性失实陈述、洗钱、以及向政府缴纳税款、费用、特许费等行为的风险未能得到 遏制或降低的话,企业应暂时停止或中断与供应商的合作,时间至少是三个月,并在暂时中 止合作的同时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修订,阐明贸易关系恢复之前改进工作所应达到的绩效目 标。
个旧市自立矿冶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